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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系重整案作为唯一破产案件入选202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件
时间:2023-01-19 来源:www.zlvalue.com
   今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评选的202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件正式推出。此次入选的十个商事案件,均为2022年度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已判决生效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其中,由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提供相关评估服务、重庆破产法庭审结的隆鑫系十七家公司重整案,作为唯一的破产案件入选。

   这是继康美药业重整案荣获《人民法院报》等权威媒体评选的2021年度十大“全国破产经典案例”之后,中联资产评估集团与诸优秀管理人专业钜献的破产重整领域又一经典标杆项目,彰显了共促企业重生、保护和挽救社会生产力的专业情怀。


202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事件


一、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等应收账款质权人诉大唐系企业等应收账款质权纠纷系列案202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事件

二、巩义市嘉成能源有限公司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定金合同纠纷案三、胡兴瑞诉王刚买卖合同纠纷案

四、南京高科新浚成长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房某某、梁某某等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合同纠纷案

五、广东兴艺数字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诉张钜标等股东瑕疵出资纠纷案

六、张亚红诉陶军男、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期货交易纠纷案
七、卫龙武诉北京中方信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纠纷案

八、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与青岛日联华波科技有限公司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九、深圳市衣支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与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

十、隆鑫系十七家公司重整案


案情简介


隆鑫系企业包含隆鑫集团相关企业和金菱集团相关企业两个子系,其中隆鑫集团下属隆鑫控股连续多年入选中国500强企业。隆鑫系企业已发展成覆盖摩托车制造、环保、汽车销售、房地产、金融等领域的多元化产业集团,资产涉及A股和H股三家上市公司控制股权,两家上市公司参股权以及境外公司股权。受多重因素影响,企业自2018年起逐渐陷入经营和债务危机。金菱集团等四家公司受隆鑫集团控股,是重庆知名汽车经销商集团,受关联担保影响亦陷入债务危机。



2021年9月29日,隆鑫集团等十三家公司分别申请重整并同时申请预重整。重庆五中法院对预重整及预重整辅助机构进行备案登记,预重整辅助机构指导隆鑫集团等十三家公司与债权人开展协商谈判,制作重组协议,招募投资人。


2021年11月16日,债权人重庆车生缘商贸有限公司分别申请金菱集团等四家公司重整。

2022年1月30日,重庆五中法院依法分别受理隆鑫集团等十三家公司重整,并于2022年3月16日裁定该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2022年3月10日,重庆五中法院依法分别受理金菱集团等四家公司重整,并于2022年5月10日裁定该四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法院对于隆鑫集团相关企业和金菱集团相关企业的重整进行协调审理,一体化推进。


大型综合性民营企业集团的重整涉及利益主体多、考量因素多,内容复杂。法院在预重整阶段采取“弱介入”,充分发挥私力脱困程序的灵活性,充分发挥庭外重组阶段的市场化功能。预重整辅助机构指导债务人与债权人、出资人、投资人开展大量谈判协商,汇聚各方意见形成的重组协议和投资协议通过了市场化筛选。进入重整程序后,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及法院裁定批准,以重组协议为基础制定的重整计划具备了司法权威性。


大型综合性民营企业集团内部构架复杂。隆鑫系企业下属隆鑫集团相关企业和金菱集团相关企业两个子系内部高度混同,但两系之间的资产和营业关联度弱。由于两子系债务严重关联,均无法单独成功重整,因此对两子系分别实质合并重整,同时对两子系的关联债务处理、出资人权益调整等进行协调审理,从而整体化解了企业债务。


大型综合性民营企业集团重整投资人招募普遍面临投资金额大、单一产业投资人无法应对多元化产业的难题。重整过程中,通过深入挖潜,全面真实披露信息,吸引投资人参与竞争。选择具有不同优势的东部沿海地区基金投资人与西部成渝地区产业投资人组成投资联合体,充分发挥基金投资人募集和管理资金的能力与产业投资人产业背景优势,各施其长、相互配合,解决了多元化产业需求的匹配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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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外重组+重整”和“实质合并+协调审理”的灵活运用,诠释了如何综合运用破产制度,充分借助市场力量,解决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重整难题。隆鑫系企业重整,整体化解了企业债务420多亿元,维护了7万余户中小投资者、2000余名职工的合法利益,保障了上下游产业链千余家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实现了保就业、保市场主体、保产业链稳定的目标。重整还推动了企业生产更新换代,在全国率先开启电动车和电动摩托车的专项IGBT芯片设计,实现了企业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为后疫情时代的经济复苏注入“强心剂”。


专家点评


许德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重整是在庭外重组和破产重整两种制度的基础上融合创新而产生的一种企业挽救辅助性模式,不仅具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化解争议等实际效果,还具有鼓励当事人自治与市场化协商、积极及早自救、自动自觉遵循法治的良好社会导向。预重整的有效实施既离不开充分的市场化运作,也离不开有效的法治化约束。本案中,在庭外重整阶段,法院采取“弱介入”的方式,充分发挥庭外重组的市场化脱困功能,让企业与各方主体进行市场化商业谈判,通过市场化筛选形成切实可行的重组方案,防止庭外重组沦落为司法重整的庭外延伸。同时,法院也为预重整提供合法性和方向性指引,实现了庭外重组和司法重整的有效衔接。也正是由于市场化与法治化的有效结合,吸引了基金和产业投资人结合自身优势,形成合力,较好解决了多元化投资需求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集团和关联企业的存在已是常态,为了解决上述企业破产中存在的问题,2018年《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对关联企业破产问题进行了相应规定。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应严格区分实质合并和协调审理适用标准,谨慎确定实质合并企业的范围,妥善把握协调审理的程序节奏,为重整计划的制定创造良好的条件。本案中,隆鑫集团相关企业和金菱集团相关企业能够形成各自的重组方案和投资方案,但是两个子系之间关联债务巨大,如果不能有效协调,债权人和投资人都会止步不前。本案两个子系的重整计划对关联债务的清偿做了协调,消减了关联债权人和投资人的疑虑;对招募投资人的进度做了协调,推动了重整计划同步形成;对主要程序节点进行协调,两个子系的重整相互促进,最终一体化推进重整成功。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维护和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职责。隆鑫系企业重整案为人民法院发挥破产重整制度功能,探索一条拯救大型综合性民营企业的道路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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